礼拜场所法:最高法院限制法院在针对宗教建筑的未决诉讼中通过最终或调查命令

2025-09-10 20:39来源:本站

  

  据阿尼通讯社报道,周四,最高法院限制全国所有法院通过任何有效的临时或最终命令,包括针对现有宗教结构的未决诉讼的调查命令。

  印度首席大法官Sanjiv Khanna、大法官PV Sanjay Kumar和KV Viswanathan也下令,在最高法院审理挑战1991年《礼拜场所(特别规定)法》的请求期间,不得就此类索赔登记新的诉讼。

  “由于该案件尚待本院审理,我们认为有必要指示,虽然可以提起诉讼,但在本院作出进一步命令之前,不会立案,也不会进行诉讼。在未决诉讼中,法院不会通过任何有效的临时命令或最终命令,包括调查命令。”

  法院获悉,目前,该国有18起针对10座清真寺或神社的未决诉讼。

  据安尼社报道,最高法院法官还给予中心四个星期的时间,就一批质疑《宗教场所法》某些条款的请愿书提交宣誓书。《宗教场所法》禁止提起诉讼,收回宗教场所或寻求改变其1947年8月15日的性质。

  请愿书对《礼拜场所法》提出质疑,称该法剥夺了印度教徒、耆那教徒、佛教徒和锡克教徒恢复被侵略者摧毁的“礼拜和朝圣场所”的权利。

  对1991年《礼拜场所法》提出申诉的请愿者包括:克什米尔王室的女儿、印度人民党(BJP)领导人Subramanian Swamy、前国会议员Chintamani Malviya、退休军官Anil Kabotra、来自瓦拉纳西的倡导者Chandra Shekhar和Rudra Vikram Singh、宗教领袖Swami Jeetendranand Saraswati、马图拉居民和宗教领袖Devkinandan Thakur Ji、以及Ashwini Upadhyay等人。

  1991年的条款是一项法案,禁止改变任何礼拜场所,并规定维持1947年8月15日存在的宗教结构的宗教性质,以及与此有关或附带的事项。

  印度穆斯林个人法委员会、管理Gyanvapi清真寺的Anjuman Intezamia Masjid管理委员会、马图拉的Shahi Idgah清真寺委员会等也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反对质疑《礼拜场所法》某些条款有效性的请愿书。

  他们对一些印度教请愿者提出的请愿提出质疑,理由是受理针对《礼拜场所法》的请愿将打开针对印度各地无数清真寺的诉讼闸门。

  他们要求法院介入此案,并要求驳回对《礼拜场所法》提出质疑的请求。

  其中一项对1991年法案提出质疑的请求称,“该法案排除了罗摩主的出生地,但包括了奎师那主的出生地,尽管两者都是造物主毗湿奴主的化身,在全世界都受到同样的崇拜。”

  请愿书进一步指出,该法“公然侵犯”印度教徒、耆那教徒、佛教徒和锡克教徒“恢复、管理、维持和管理印度宪法第26条保障的礼拜和朝圣地”的权利。

  提交的请愿书对1991年《礼拜场所(特别规定)法》第2、3和4条的宪法有效性提出了质疑,称这些条款违反了世俗主义和法治原则,而这些原则是《宪法》序言和基本结构的组成部分。

  根据请求,该法剥夺了向法院申诉的权利,因此,司法补救的权利已被关闭。

  该法第3节禁止改变礼拜场所。它规定,“任何人不得将任何宗教派别或其任何分部的任何礼拜场所改为同一宗教派别的不同分部或不同宗教派别或其任何分部的礼拜场所。”

  根据该法案,第4条禁止对独立期间存在的任何礼拜场所的宗教性质的改变提起任何诉讼或发起任何其他法律程序。

  请愿书说:“1991年《礼拜场所法》在很多方面都是无效的,违宪的。”请愿书还说,它侵犯了印度教徒、耆那教徒、佛教徒和锡克教徒祈祷、信仰、实践和信仰宗教的权利(第25条),并补充说,“它还侵犯了他们管理、维护和管理礼拜场所和朝圣的权利(第26条)。”

  请愿书进一步提到,“该法案剥夺了这些社区拥有/获得属于神灵的宗教财产(被其他社区挪用),还剥夺了收回其礼拜和朝圣场所以及属于神灵的财产的权利。”

  请愿者声称,该法案进一步剥夺了印度教徒、耆那教徒、佛教徒、锡克教徒收回与文化遗产有关的礼拜和朝圣地的权利(第29条),还限制他们恢复对礼拜和朝圣地的占有,但允许穆斯林根据《瓦克夫法》第107条提出要求。

  “谨提出,中央政府在1991年制定了受质疑的条款(《1991年宗教场所法》),创造了任意的不合理的追溯截止日期,宣布宗教场所和朝觐场所的性质应保持1947年8月15日的状态,不得就反对野蛮的原教旨主义入侵者侵犯的争端向法院提起任何诉讼或诉讼,此类诉讼应得到缓和,”法律诉讼书称。

  (ANI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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