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拉邦高等法院:必须保护社会免受毒贩侵害,但调查应该公平

2025-07-18 14:47来源:本站

  科钦,11月17日(IANS):喀拉拉邦高等法院强调,虽然应该保护社会免受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但调查和起诉此类犯罪的方式必须保持公平。

  根据1985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NDPS法)第22(c)条(对拥有商业数量毒品的惩罚),法官N. Nagaresh在驳回一名男子(上诉人)的判决和定罪时明确表示了这一点。

  “的确,有必要保护社会免受犯罪分子贩卖麻醉药品的侵害。如果犯罪的人因为对他们不利的证据不存在而被释放,社会利益和安全将受到损害,”法院表示。

  “治疗不可能比疾病本身更糟糕。法院指出:“如果在搜查过程中纵容调查机关的不法行为,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将受到质疑。”

  高等法院正在审议一项上诉,该上诉对一个会审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该判决将上诉人定罪,并以涉嫌拥有商业数量的毒品判处他十年的严厉监禁。

  控方声称,上诉人在2006年进行的一次身体搜查中被发现藏有各种毒品,包括非那根、卢碧西西、地西泮和丁丙诺啡。

  但是,上诉人主张,搜查是非法的,违反了《国民年金法》第50条(搜查条件)。

  据说,搜身是在获得上诉人用英语写的来文同意后进行的,但上诉人声称他只懂泰米尔语,而控方声称上诉人是用英语答复的。

  上诉人指出,所谓的同意书并没有作为证据提交给初审法院。

  高等法院在考虑不同的论点后指出:“在本案中,对上诉人的唯一指控是发现他藏有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法院指出:“在违反该法第50条规定的保障措施进行搜查时,从被告身上查获的非法物品不能作为被告非法拥有违禁品的证据,尽管在搜查期间查获的任何其他材料可以作为控方在对被告的其他诉讼中所依赖的证据。”

  高等法院在审查了整个案件后,根据《NDPS法》第22(c)条,撤销了上诉人的定罪和判决,并允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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