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任何人未经许可提供服务或使用或拥有卫星、雷达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他们将根据《电信法》第67条被起诉。

2025-07-10 17:37来源:本站

  

  

  交通运输部依照《电信法》的规定,对电信业务经营和通信设备的使用、进口、销售进行有序监管。

  目前,卫星互联网服务在缅甸被非法经营,根据信息,已经发现用户也在非法使用这些服务。

  根据《电信法》第5条和《频谱规则》第52 (c)条的规定,个人、部门和组织设立和经营电信服务业务,以及国际卫星运营商向终端用户提供卫星通信服务,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此外,《电信法》第13条和《许可规则》第33 (a)条规定,在取得卫星通信设备(如卫星电话)、雷达通信设备及相关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如中频、高频、甚高频、超高频频率通信设备)拥有和使用时,应当取得许可。

  通知称,禁止提供服务、安装、保管和使用卫星通信设备以及未经许可从事非法卫星通信业务,如果发现违反禁令,将根据《电信法》第67条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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