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女子因踢三岁小孩被判入狱罚款

2025-05-28 21:40来源:本站

  

  吉隆坡:一名女子和她的两名女性朋友因虐待儿童被判入狱14天,每人罚款1万令吉,受害者是她三岁的亲生儿子。

  法官Norina Zainol Abidin在这三名妇女对指控认罪后宣布了对她们的判决。

  被告是受害者的母亲,20岁的快餐店工作人员,35岁的家庭主妇Adibah Mohd Zaini和25岁的失业人员Nor Azlin Fatin najah Lokman。

  他们被判从周一(11月11日)起服刑14天,如果不缴纳罚款,他们将再被判入狱6个月。

  法官还命令这三名女子获得五年无担保的良好行为保释金,并在服刑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履行240小时的社区服务。

  这三名女子被指控于今年2月23日下午1点40分在布里克菲尔德的Taman Danau Desa的一间公寓里虐待这名男孩。

  他们是根据《儿童法令》第31(1)条文,连同《刑事法典》第34条文被起诉,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0年,或两者兼而有之。

  根据案件的事实,受害人的母亲去年11月4日就阿迪巴在她和诺·阿兹林面前多次踢她儿子的视频片段向警方报案。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2月23日Adibah的家中。

  在警方报告之后,受害人被转到吉隆坡医院进行医疗检查,发现受害人的眉毛、腹部、背部、手和脚都有受伤。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三名女子都曾用脚踢这名男孩。

  副检控官Joshua Tee Yee Khuan出庭出庭,而这三名女子没有代表。——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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