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不允许在当地议会管理的场所里当小贩或小商贩

2025-05-28 21:06来源:本站

  

  吉隆坡:住房和地方政府部强调,地方当局不承认或允许外国人作为小贩或小商贩经营。

  副部长拿督Aiman Athirah Sabu(图)表示,根据《小贩章程》,外国人也禁止在当地政府管理的场所担任持小贩执照的工人或助理。

  “根据《小贩章程》和《行业、商业和工业章程》,当地当局从不允许外国人申请或持有小贩、小商贩、商业场所、杂货店、餐馆、汽车车间或市场摊位的许可证。

  12月2日,她在国会的问答环节上说:“这是因为当地政府设定的租金低于市场价值,目的是为当地人提供商机。”

  她是在回答参议员拿督西提亚·萨勒赫丁关于如何解决外国商人在路边和夜市设立临时摊位问题的提问。

  Aiman Athirah解释说,根据贸易、商业和工业章程,营业执照只发给马来西亚公民,他们可以雇用外国人作为工人或助手,前提是他们持有有效的工作通行证或贸易许可证。

  她补充说:“当地政府不会容忍任何企业或被许可人违反许可条件,并将采取没收、罚款、关闭场所和取消许可证等严厉措施。”

  与此同时,她指出,州政府也在收紧对新许可证申请和更新的要求,以防止外国人经营企业方面发挥作用。

  自2022年以来,地方当局对营业场所进行了2031次执法行动,吊销了26108张违规许可证,包括向外国人转让许可证或许可证。

  此外,Aiman Athirah提到,地方当局已经引入了多种投诉渠道,包括热线和e-Aduan系统,可通过地方当局门户网站和PBTCare移动应用程序访问。

  她说,由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通过地方政府部门开发的PBTCare允许用户通过照片和实时位置提出投诉,并从当局获得反馈。——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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