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丹议会通过过渡时期司法法

2025-05-22 17:34来源:本站

  

  人权观察今天表示,南苏丹议会已通过两项关于过渡时期司法的法律,旨在推进对自2013年12月该国武装冲突爆发以来侵权行为受害者的问责和正义。这些法案于2024年9月3日通过,被提交给议会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将处理悬而未决的问题,并在提交给总统签署之前进行最后修改。

  2015年和2018年结束南苏丹冲突的协议规定成立三个机构来处理过去的侵权行为。这些法案将建立其中的两个机构——真相、和解和治疗委员会以及赔偿和赔款管理局——但没有建立第三个机构,即一个针对战争期间犯下的罪行的混合法庭。该法院将根据2015年《解决南苏丹共和国冲突协定》和2018年《振兴协定》与非洲联盟合作成立。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南苏丹研究员Nyagoah Tut Pur说:“南苏丹批准这些早该通过的过渡时期司法法案,是暴行受害者、他们的家人和民间社会团体持续施压的结果。”“但要确保推进正义和维护受害者权利的可信程序,特别是建立一个混合法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根据目前的法案,真相委员会的任务是调查所有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侵犯和践踏人权、违反法治和过度滥用权力的所有方面”。该委员会的进一步任务是“调查、记录和报告冲突的过程和原因”,并“建议使受害者充分享有补救权利的程序,包括提出赔偿和赔偿措施”。

  人权观察说,议会专门委员会在将法案送交总统之前,应解决法案中的几个关键缺陷。法案中没有提及真相委员会所涵盖的时间段,因此有必要明确这一时间段。2018年的和平协议提议,该委员会的任务是从签署2005年全面和平协议开始,该协议结束了苏丹的长期战争,并为南苏丹的独立铺平了道路,直到2018年的和平协议。

  根据真相委员会的法案,如果那些披露和通报自己应负责的罪行的人犯下了南苏丹法律规定的严重罪行或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等国际罪行,他们将被排除在大赦之外。人权观察说,这种排除也应包括“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对真相查明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以及赔偿当局执行主任的选拔、提名和审查规定也应更加明确,以确保任命称职、公正和高素质的候选人,并确保机构的独立性。根据真相委员会法案,七名委员中有三名非南苏丹人由非盟提名。人权观察说,非盟应尽早参与这一进程,以确保该机构的设计和实施不受政治和其他无端干预。

  鉴于冲突对南苏丹公民的破坏性影响,2018年和平协议规定设立赔偿和赔偿基金和权力机构。该机构的目的是“向财产在冲突中被毁的公民提供物质和财政支持,帮助他们重建生计。”

  赔偿当局法案解决了当局与真相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如果事先考虑到过渡时期司法机制如何协同工作,它们就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真相委员会法案规定,赔偿当局在行使其权力和职能时,将“接受真相委员会提交的受害者的申请,并进行必要的赔偿和赔偿”。

  赔偿当局法案只规定象征性的赔偿措施和完成任务后的集体赔偿。赔偿当局“只有在无法提供集体措施的情况下”,才可以向真相调查委员会建议“个人赔偿”。人权观察说,议会专门委员会应改变这一点,以确保个人赔偿不是最后的手段。

  《联合国关于受害者获得补救和赔偿权利的基本原则和准则》指出,赔偿应充分、有效和迅速。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应该制定一个强有力的赔偿框架。如果议会委员会不处理这个问题,这些机制一旦建立,就应制定赔偿框架和议事规则。人权观察说,这些建议应扩大两种机制之间的联系,并确保其设计和运作以受害者为中心,反应迅速,并符合国际赔偿标准。

  这两项过渡时期司法法案设想政府和捐助资金在执行真相和赔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旦最终通过并颁布为法律,联合国、捐助者和南苏丹当局应制定强有力的筹款模式,并建立监督资金管理的制度,以支持过渡时期司法。

  在推进真相委员会和赔偿程序的同时,南苏丹和非盟应该紧急重新考虑建立混合法庭的呼吁。人权观察说,这样一个法庭对于为过去暴行的受害者及其家属伸张真正的正义至关重要。

  设想中的非盟支持的混合法庭将汇集来自南苏丹和整个非洲的法官和检察官,因为该国的国内法院系统还没有准备好处理如此敏感和复杂的案件。非盟于2016年为该法院起草了一份规约草案,并于2017年与政府签署了一份成立该法院的谅解备忘录。专家们在2019年审查了这些文件,但由于南苏丹故意阻挠法院,以及南苏丹与非盟之间缺乏沟通和对所涉及步骤的共同理解,法院的建立进展停滞不前。人权观察和南苏丹、地区及其他国际组织一再表示关切,认为非盟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态度显然是半心半意,这让人怀疑非盟对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真正承诺。

  根据国际法,各国政府有责任调查和起诉严重罪行,如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这有助于确保受害者个人获得真相、正义和有效补救的权利,同时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南苏丹批准的《禁止酷刑公约》和1949年的《日内瓦公约》等主要国际条约规定,要公平起诉那些应对严重罪行负责的人。

  未能根据国际法追究对严重罪行负有责任的人的责任,助长了持续不断的侵犯人权行为和更广泛的有罪不罚危机。在拟议设立的混合法院之前进行刑事起诉,可以补充真相委员会和赔偿当局的工作,加强南苏丹实现正义和问责并避免新的侵权行为的前景。

  随着过渡时期司法法案的进展,非盟和南苏丹应公开强调,混合法庭是一个优先事项,并利用围绕新法律的势头推动这一进程,最大限度地为所有受害者争取真相、正义和赔偿。人权观察说,非洲联盟有权在南苏丹政府不参与的情况下设立该法院,并应着手敲定、采纳和公布该法院的法律文书。

  普尔说:“南苏丹的地区和国际伙伴应确保全面的真相和正义进程,以解决系统性和根深蒂固的有罪不罚现象。”“南苏丹是否愿意面对其虐待的过去,以及非盟是否承诺支持受害者,真正的考验仍然在于他们如何寻求建立一个混合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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