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2 16:28来源:本站
新山:两名企业主向市议会官员行贿4000令吉,以避免对他们的场所采取行动,他们在会议法庭上拒不认罪。
周二(9月24日),56岁的Wong Chee Khoi和41岁的Tan Poh Wey在法官拿督Ahmad Kamal Arifin Ismail向他们宣读指控后,要求接受审判。
根据控状书,黄被控向依斯干达市议会的一名执法人员提供1000令吉,以换取他无照经营一家杂货铺。
该商店因违反2018年依斯干达- Puteri市议会《贸易、商业和工业许可条例》第3条的许可条件而受到通知。
据称,这起案件于去年11月2日晚上8点20分发生在Jalan Persiaran teknologii。
Tan被指控向同一委员会的一名执法人员提供3000令吉,以购买一家无牌手机配件店。
据称,这起犯罪于1月23日下午5点发生在塔曼普拉穆蒂亚拉的贾兰普拉穆蒂亚拉。
黄和陈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被起诉,如果被判有罪,将面临同一法令第24(1)条文的惩罚。
这将被处以至少5倍于贿赂金额或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反贪会检察官Rais Adha Ramli和Nur Mahirah Mohd Pauzi领导起诉,而黄之王由Lim Chon Sin和Tan由K. Bharathi代表。
控方为每名被告提出1万令吉的保释金,附加条件是他们向法庭交出护照,并每月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告一次。
Lim要求降低保释金,并指出Wong是一名夜市商人,抚养着两个分别为15岁和21岁的孩子。
“保释的目的不是惩罚;这只是为了确保出庭。”
巴拉蒂补充说,谭是一名推销员,他还要养活两个孩子,一个10岁,一个12岁,还有他年迈的父母。
法院将黄某的保释金定为4000令吉,陈某的保释金为5000令吉,并附加了其他条件。下一次听证会定于10月21日和22日举行。
两名被告都被保释。
×